因学院教学需要,现就计算机及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CETC 11026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商用一体机电脑,96台;
2、激光打印机,29台;
3、票据打印机,1台。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商用一体机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的投标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以及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到达学院帐户(开户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 /账号: 2305 3631 0902 6440 176)。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六、招标文件发放:
索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招标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自备U盘并提供电子邮箱(或QQ邮箱)。
时间:2011年4月13日前(工作日9: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办公楼408)。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投递地点:
请各投标人于2011年4月15日17:30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8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公告时间:2011年3月10日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80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0838-2604055)
传 真: 0838-260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