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接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文件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确认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基本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志先向专业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9月11日前带上书面申请及本人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均需A4纸复印)到学院人事处报名。同时,申报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交2件科研成果代表作各两份(如原件只有一份需再复印一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交1件科研成果代表作以备专家鉴定。
二、请现为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确认为副教授;现为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确认为讲师职务的同志,于9月11日前到学院人事处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三、因今年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紧,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2652607。
注:
一、评审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为:
1、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5年;
2、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时间满2年,或正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职称外语A级、计算机A级合格或符合免考规定;
4、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5、申报专业有相应职业技能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
二、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为:
1、本科毕业者,助理任职年限满4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助理任职年限满2年;
2、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时间满1年,或正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职称外语B级、计算机B级合格或符合免考规定;
4、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5、申报专业有相应职业技能要求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