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 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校、汉推中学基地:
现将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汉办[2009]97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师资力量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汉办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于3 月11 日前(邮寄请务必提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以便我厅及时审核、汇总上报。
联系人:对外交流合作处 施建荣
电话:028-86139273 传真:028-8611373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 号 邮编:610041
附件:关于推荐2009-2010 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汉办[2009]97 号)(文件请从国家汉办网站下载:http://www.hanban.edu.cn/content.php?id=4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