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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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玻璃钢餐桌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5 浏览次数: 设置

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食堂玻璃钢餐桌一批,欢迎厂家、商家积极投标,项目编号为:SCETC200807045

一、  招标内容:

玻璃钢餐桌800个座位,全部为四人座规格共200张。(规格要求:到我院新食堂看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国内注册,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有生产或经营所列招标内容的资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要求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除了提供自己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供原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向投标人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三、工期、质量及服务要求:

食堂餐桌须于2008 9 20 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

①规格:根据食堂现有四人座带书包架的玻璃钢餐桌制作。

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玻璃钢餐桌使用质量技术要求,不得对人体造成健康影响。

服务要求:所有玻璃钢餐桌均在我院新食堂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安装、运输等费用由厂家承担。产品实行三包,时间一年;售后服务及时,接通知后12小时内到校维修。

四、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转账支付。在验收合格后于200810月底前付货款总额的90%,一年后,若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余款。

五、投标办法

1、投标文件于20087211730以前交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08室。递交时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证明企业实力和信誉的相关资料。

①投标报价按质量、规格、样式要求,结合市场材料供应价格等,自主确定,单价按台或单个计。

②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执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中标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

由学院招投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投标方设计方案、产品报价、送样质量、企业实力和服务信誉等,本着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定标。

中标商家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与学院签订购销合同。三日内不签合同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并依次递补中标商家。

七、联系人、电话、地址:

投标联系人:  老师 0838-2651133  E-mail:scetczb@163.com

技术咨询:   老师0838-2652730

八、公告时间: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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